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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宇五金配件厂防火安全条例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4-07-20 | 浏览次数:
展宇五金配件厂防火安全条例
一. 新员工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教育后,才可以参加生产操作。
二. 车间、仓库范围内禁止吸烟(办公室和临时吸烟区除外)。
三. 各机台操作人员在下班时,一定要将本机台总开关关闭。
四. 厂区内使用电焊时,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,现场易燃物要清开或隔离,旁边一定要放有灭火设备,并有
五. 司机要熄车加油,并注意监视油箱油位,防止溢出,如果溢出,要将现场清干净。
六. 分别布置在各处的消防设备,非救火情况下不准使用(特殊情况下经厂领导批准除外)。
七. 每个月由电工检查及清理车间所有开关电箱和各处消防设备,确保使用正常。检查完毕后须做好记录。
八. 凡厂区范围内使用明火时(除饭堂外),一定要经安全总监或防火责任人同意。
九. 车间内所有安装调整好的风扇,不准擅自移动方向,并且在下班时要关风扇,如需要变动方向必须叫电工移动。
十. 企业义务消防员一年每个季度都要组织学习一次,各部门领导要做好配合工作。
十一. 车间内所有通道、电气开关箱或开关柜内,消防设施上或这边严禁置放任何物品。维修车辆、机械设备换出来的废机油,在工作完毕后放好,不准乱放。
十二.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隔离放置,严禁随意挪动。
十三. 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灭火设施工作,对过期灭火器进行上报处理,对消防栓开关失灵的进行更换,以确保消防器材达到标准。
十四. 每天最后下班时间时间值勤人员须将生产设备用电总闸关闭。
十五. 如有违反以上条例者严格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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